(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出现重大失职或违规情形时应被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