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绩效薪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挂钩。对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减少或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