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违反环保、土地、反垄断等法律法规;交易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财务报告获无保留意见,未被立案调查;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具有协同效应,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