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