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