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