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还可对公司ESG治理、年度ESG报告及信息披露进行审阅,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