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的生效条件、工作交接、离任审计、忠实义务、股份转让限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两日内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报告。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约定,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对未履行义务的离职人员将启动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