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方式、追索扣回机制及调整办法。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职责和岗位价值挂钩,并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