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