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如业绩大幅变动、资产被查封、股权变动等需及时披露。信息披露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