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业绩预告、募集资金使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