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规划发展管理部门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