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与程序、责任与义务等内容。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可进行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义务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