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明确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强调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并对违规披露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