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及年报工作规程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工作。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