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制度明确禁止向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资助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对外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签署资助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逾期或被资助对象财务困难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