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必须用于承诺项目,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事项应及时公告。公司应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