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发表独立意见,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