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