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遵循公平、长远发展、权责利对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在公司任职确定薪酬方式,职工代表董事按岗位薪酬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岗位、履职能力及年度绩效考核确定。薪酬发放按月或依公司制度执行,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存在违规情形的可扣减或追索薪酬。制度自2025年11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