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