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椰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