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个人债务逾期未清偿等情形时,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损害公司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