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财务负责人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