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守则规则10.11之确认及独立财务顾问有关由芒果金融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180,000,000股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之意见并无变动)
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就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芒果金融有限公司提出的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发布补充确认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11,董事会与独立财务顾问确认,自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最近期经审核财务报表编制日起至回应文件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财务或交易状况无重大变动,但补充披露以下事项: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营业额下降,主因股份暂停买卖导致供应链业务收入减少;销售成本及开支相应减少;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由减值转为拨回净额;终止经营业务亏损不再发生;贸易应付款项由51.0百万港元减至29.7百万港元;于2025年9月2日订立人民币5000万元循环贷款协议,年利率5.5%,无抵押并由公司担保,截至9月30日未偿还余额约21.8百万港元。上述变动已在2025年中期业绩公布中披露。独立财务顾问确认,中期业绩资料不影响其原有意见,维持认为该部分收购要约对合资格股东并不公平合理,建议独立股东不要接纳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