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2日(临时)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