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现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现金管理范围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金融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高风险产品。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不同金额级别现金管理交易的审批权限,并要求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内审部定期监督。关联交易需遵守相关规定,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