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解除职务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保障相关人员申辩权利。离职后需办理工作交接,持续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产生的责任不因离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