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与程序,包括辞职、解聘、任期届满等。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未完成的承诺及忠实义务,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