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需保存十年,决议在公开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