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董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