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采用书面方式,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需存档至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