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审议外部审计机构选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勤勉履职,公司管理层应配合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