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聘任与解聘程序、职责范围、履职支持及保密义务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监督等职责。公司应设立证券部协助其工作,并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