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应进行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关联交易、人事任免、薪酬激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记录保存及年度述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