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需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细则还明确了选举程序、选票制作、再次选举等情况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