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与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兼任。委员会下设证券投资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