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提出董事任免、高管聘任解聘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