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保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须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