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表决区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