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小咪、楼国强与其子女楼城、楼静静签署协议,陆小咪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50.7862%股权无偿赠与楼城,楼国强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股权赠与楼城、8.2018%股权赠与楼静静。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小咪、楼国强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持有金田投资70.7456%股权,楼静静持有8.2018%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楼国强、陆小咪、楼城调整为楼国强、楼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田投资,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