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制度规定了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研发进展等需报告的情形及标准,并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