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1)与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2)作为认购方,与发行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2025年10月30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44,140,0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亿元,认购价格为6.57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按规定调整。甲方1与甲方2合计认购全部发行股份,其中甲方1认购数量不少于761,035,008股,对应金额不少于50亿元;甲方2认购数量不超过2,283,105,022股,对应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具体份额由各方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且收到缴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认购款。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18个月。协议生效需满足多项前置条件,包括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国资监管审批、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