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