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职责分工、保密要求、责任追究机制等。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