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占用即冻结’的追责机制。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具体监管和检查。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将立即采取司法冻结、追偿等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