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范围及关联交易类型,规定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须回避表决。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向董监高提供借款,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