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程序、职权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定期提交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