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